使用條款
最後更新:2026 年 04 月 30 日
本條款由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(以下簡稱「工研院」) 提供予合作之使用機構與授權人員(以下統稱「使用者」)使用 「照護協作平台」(以下簡稱「本平台」)之共通規範。 登入即視為閱讀並同意本條款。
一、服務關係
工研院為本平台之技術提供者, 使用機構為資料控制者並負責帳號管理。 工研院以受託處理者地位協助處理照護資料,不主張資料所有權, 亦不會將內容用於 AI 模型再訓練。
二、授權範圍
使用機構獲得非專屬、不可轉讓之使用權, 僅供照護專業作業之輔助。帳號由機構管理員派發, 不對外開放註冊。
三、使用者責任
- 帳號僅供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、共用
- 妥善保管密碼;懷疑外洩應立即通報
- 所有操作將留存稽核紀錄
四、資料歸屬
使用機構上傳之音檔、轉錄與結構化文件, 所有權歸該機構所有。 所有資料儲存於中華民國境內、跨機構嚴格隔離。 機構得隨時要求刪除其資料。
五、使用規範
- 僅得上傳與業務相關之內容
- AI 產出僅供輔助參考,正式紀錄須由專業人員確認與負責
- 禁止存取非授權資料或繞過存取控制
六、智慧財產權
本平台之程式碼、模型、設計與文件歸工研院所有; 使用機構上傳之資料及產出文件歸該機構所有。 未經書面授權,不得反向工程或重製本平台。
七、責任限制
工研院合理努力維持平台穩定,但不保證 100% 可用。 AI 輸出具機率性質,可能存在錯誤或遺漏, 使用機構應建立人工審核流程, 對因採信 AI 輸出而生之爭議概由機構自負。
八、服務變更與終止
工研院得因技術或法規需要修改本平台, 重大變更將提前通知。 違反本條款者,工研院得暫停或終止其使用權。
九、準據法
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 因本條款所生爭議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十、條款更新
工研院得視法規與服務演進修訂本條款, 並更新本頁「最後更新」日期。 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平台,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。
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· 2026 年 04 月